关于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时间、利率计算等问题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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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0-10 浏览次数:2016 |
各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关于我省高校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安排意见》(教资助 【2011】672号)文件通知,现将本年度助学贷款发放时间、利率计算等说明如下:
1.借款合同起始日:2011年11月8日。
2.贷款发放日:2011年11月8日。
3.贷款期限:由于总行助学贷款系统设计的贷款期限规则与河南助学贷款目前采用的期限规则不一致,造成部分学生贷款期限缩短以及同一年级、同一班级的学生贷款到期年份、执行利率存在差异,这将对学校贷后管理和学生还款带来较大影响。经总行研究同意,我省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仍沿用目前期限规则,即:2年制、3年制学生至2017年9月20日止;4年制学生至2018年9月20日止, 5年制学生至2019年9月20日止,以此类推。请各系按照此规则指导学生填写贷款有关表格。
4.本年度贷款首次利率按届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年限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以后随人民银行的利率变化及合同的具体规定作相应的变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