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5-09 浏览次数:1609 |
助学贷款还款温馨提示
一、2011年5月20日之前还款程序:
1.欲还款款学生在上班时间到信息图文大楼123房间打印“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批复表”;
2.还款学生持盖过“资助管理中心”公章的“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批复表”和现金,到郑州市区农业银行网点(不要到荥阳市或者豫龙镇)归还贷款;
3.已还款学生6月10日前将银行打印的“还款凭证”分别交至学生处一份,本人留存一份,复印件一份交辅导员处。
4.上述程序需按顺序进行,另“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批复表”有时间限制(20天有效期),在规定时间未归还贷款的,批复表作废,需要重新打印。
5. 贷款时发放的农行卡用于支付利息使用,提前还款不需使用。
二、2011年5月21日―2011年5月30日 不接受还款事宜。
三、2011年6月1日之后还款程序:
从6月1日开始使用新系统还款,学生可以通过支付宝在网上直接还款,不需要再到学校打印“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批复表”。具体事宜到系里咨询贷款负责老师。
四、2011年6月10日之前还款学生,学院将按照还款金额的3%进行奖励,领取毕业证书时一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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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4月26日